鐵路運輸操作全過程
瀏覽:580次 發布日期:2017-02-27 06:02:59
一、鐵路貨物運輸的種類,分為三種:整車運輸、零擔運輸、集裝箱運輸。1、整車運輸是指根據被運輸物資的數量、形狀等,選擇合適的車輛,以車廂為單位的運輸方法。
2、零擔運輸亦可稱之為小件貨物運轉。這種運輸辦法多是因待運量少而不夠一個整車裝載量時采用
3、混裝運輸是小件運輸的一種裝載情況。一般對同一到達地點的苦干小件物資可分裝在一個貨車上。不同的物資分裝在同一個集裝箱中也是一種混裝運輸。
4、集裝箱運輸指采用集裝箱專用列車運輸物資。
二、鐵路貨物運輸的種類是根據托運人托運貨物的數量、性質、狀態等特點加以選擇的。在簽訂貨物運輸合同時,托運人與承運人要按《鐵路貨物運輸規程》的規定和所運貨物的特點,實事求是地確定運輸的種類。并經鐵路根據貨物運單的記載查對實貨,認為符合國際貨協和有關規章制度的規定,車站方可予以承認,整車貨物一般在裝車完畢,發站在貨物運單上加蓋承運日期,即為承運。
三、托運前的工作:在托運前必須將貨物的包裝和標記嚴格按照合同中有關條款,國際貨協和議定書中條項辦理。
(1)貨物包裝應能充分防止貨物在運輸中滅失和腐壞,保證貨物多次裝卸不致毀壞。
(2)貨物標記,表示牌及運輸標記,貨簽,內容主要包括商品的記號和號碼,件數,站名,收貨人名稱等。字跡均應清晰,不易檫掉,保證多次換裝中不致脫落。
四、我司在向鐵路訂艙時,應向車站提出貨物運單和運單副本,以此作為貨物托運的書面申請。
貨運單一式八份,其中正本三份、副本五份。正本三份為:第一份交承運人,由托運人簽字或蓋章;第二份交收貨人,由托運人和承運人簽字或蓋章;第三份交托運人,由承運人接受貨物后簽字蓋章。三份具有同等效力。承運人可根據需要增加副本。貨運單的承運人聯應當自填開貨運單次日起保存兩年。
五、收貨人出具領貨憑證和有關證明文件收貨。
(1)收貨人為個人的,需出具領貨憑證和本人身份證;
(2)收貨人為單位的,需出具領貨憑證和領貨人姓名的證明文件及領貨人本人身份證;
(3)不能提出“領貨憑證”的,可憑由車站同意的、有經濟擔保能力的企業出具擔保書取貨。
(4)繳付鐵路廣深運費、運雜費、裝卸費等費用,取回貨物運單及到達貨物作業單。
(5)根據到達貨物作業單指明的貨位交付處辦理貨物交付手續。
(6)憑出站放行條將貨物提出車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