鐵路托運和承運程序
瀏覽:586次 發布日期:2017-02-27 06:02:59
托運和承運的一般程序 1:了解該站的性質,看自己所要托運的貨物有無限制。
2:申報計劃。申報計劃有兩種形式,一是月計劃,二是日常計劃。
3:進貨。在計劃得到批準后,可以向車站提出進貨的要求,并申請貨位,得到允許后,即可進貨。
4:報請求車。在貨物準備齊了,按批準的月計劃和日常計劃,每個車皮要提交一份填寫好的貨物運單,申報日請求車。
5:裝車。空車皮送到裝車地點后,車站即應迅速組織裝車。由托運人組織裝車的,托運人也應及時組織好,保證快速、安全裝好車。
6:運送。車輛裝好以后,鐵路運輸部門及時聯系掛車,使貨物盡快運抵到站。
發送作業(托運人)---提出貨物運輸服務訂單---填寫貨物運單---辦理托運交貨、裝車---交付運輸費用---將領貨憑證遞交收貨人
途中作業(承運雙方) (運輸合同解除或變更)或(運輸阻礙處理)或(貨物換裝整理)
到達作業(收貨人) 查詢到貨情況 辦理取貨手續 到貨場取貨或專用線卸車。